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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某、邓某等二十人起诉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集体仲裁案

发布日期:2020-03-31  浏览次数:58

2012年3月23日刘某、邓某等人被公司无故辞退,2012年3月26日刘某等人通过朋友找到本律师,希望本律师代理该案。本律师接受代理后,经调查了解,刘某等人所在的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份成立,在经营过程中内部管理混乱,且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,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不为其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。针对该公司以上种种违法行为,本律师依法要求被申请人(深圳某子电有限公司)支付双倍工资、经济赔偿金、补缴社会保险等诉求共计人民币五十多万元,经过双方律师在法庭上一番较量后,最终仲裁委员会支付了我方的所有诉求,依法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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